市區重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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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的重建目標,是居住環境惡劣的殘破舊樓。本局會重新規劃,將這些舊樓重建為令社會受惠的設施,如休憩用地及社區設施,並儘量徵集面積較龐大的土地,以進行完整規劃。此舉將可重整本港的基本建設,如道路、交通網絡及休憩設施,從而善用土地,改善整體社區環境。

本局致力在重建項目的規劃、樓宇設計及建築方面達到最高水準,並特別著重環保效益,以及令樓宇易於保養及持久耐用。
徵集土地
市建局的目標,是用大約六年至六年半的時間完成一個項目,當中規劃、收地及清場工作約需三年半。為了達到這個目標,市建局必須縮短徵集土地的時間。

市建局會以私人協商方式收購受影響的業權;與此同時,亦會按法例規定,向政府提出收地申請。

完成徵集土地後,市建局會以較靈活的方式進行重建,包括將重建項目交給地產商發展、與地產商合作或考慮自行重建發展。
反對及上訴程序
受市建局發展計劃及發展項目影響的人士,有權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或《市區重建局條例》提出反對。
項目
更新日期 : 06/07/2005 返回 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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