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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物業業主
問8:市建局可否提高訂金以協助業主支付重置物業的首期?
答:市建局是以私人協商方式,收購受重建影響的物業。按照市場慣例,買賣雙方在簽訂買賣協議時,買方會向賣方交付一成訂金,餘款則待業主將物業交吉後,方可以取得。若果業主有特別困難,希望本局在訂金方面作特別安排,本局會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最高可將按金增加至樓價的三成。

此外,本局經與有關銀行商議後,有關銀行同意以優惠的條件為有需要的業主提供過渡性貸款,協助他們置業。若果業主有需要,本局亦可以考慮為他們提供臨時居所,好讓他們在物業交吉予本局後,得以領取全數收購價金額,另置新居。他們在新居入伙後,才需要遷出臨時居所。
本版所載資料僅為收購物業準則的概要,未盡全錄。
本版資料只可作參考之用,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及不可視為法律文件。
市建局保留權利在毋須事先通知之下,修訂收購物業準則或修改本版資料。

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致電本局的熱線電話258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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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1/07/2005 返回 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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