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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前土發項目住宅租戶調查(二○○五年五月十三日至十五日)
問3:既然不是開展項目,為何必須進行這項調查?是否擾民?
答:

  • 立法會在2004年7月9日通過修訂租務條例,取消租住保障和法定賠償。當時市建局在以人為本的宗旨下,為前土發項目的住宅租客制定非法定的特惠津貼和安置條件,有別於其他過往從未公布的項目。

  • 最需要特別處理的,是那些在2004年7月9 日或之前,已在項目範圍內居住的租客, 因為他們在市建局開展項目並成功收購物業之前,可能已被業主根據新例要求遷出。

  • 市建局一直和關心此問題的立法會議員和租客代表保持接觸,理解他們的擔心,故此透過調查,為他們紀錄資料。市建局此舉完全是為租客的切身利益着想,相信租客們會歡迎和合作。

  • 這類租客若果符合條件,包括已履行租約責任,一直以來並無欠租者,市建局可以提供特惠現金津貼或公屋安置。
本版所載資料僅為收購物業準則的概要,未盡全錄。
本版資料只可作參考之用,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及不可視為法律文件。
市建局保留權利在毋須事先通知之下,修訂收購物業準則或修改本版資料。

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致電本局的熱線電話258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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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1/07/2005 返回 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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