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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物業業主
問4:市區重建局收購物業重建時是以實用面積計算有關物業的市值。請問可否具體說明何謂物業的「實用面積」?
答:市建局以私人協商方式收購重建區的物業,並委托兩位專業測量師評估有關物業的市場價值。

物業市值以「實用面積」計算。「實用面積」的定義,是根據香港測量師學會於一九九九年三月制訂的《量度作業守則》作為標準。

根據有關守則的闡釋,一個單位的「實用面積」是指單獨分配給該單位的樓面面積,其中包括露台和其他類似設施的面積,但不包括公用地方的面積,例如樓梯、升降機槽、大堂和公共廁所等。這「實用面積」是單位圍牆內所包含的面積,按實際情況量度至外牆的外表面或與相鄰單位共有的分隔牆的中線。該單位與光井、升降機槽或任何類似直槽、或公用地方的分隔牆,應視作外牆處理,它的整個厚度應包括在內。單位內所有的間牆和支柱都應包括在內。

「實用面積」是描述以建築物結構為依據,某樓宇的所有權和佔用狀況。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亦反映了與該樓宇有關的權利和責任。
本版所載資料僅為收購物業準則的概要,未盡全錄。
本版資料只可作參考之用,並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及不可視為法律文件。
市建局保留權利在毋須事先通知之下,修訂收購物業準則或修改本版資料。

如有進一步查詢,請致電本局的熱線電話2588 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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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1/07/2005 返回 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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