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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恒安街「需求主导」重建项目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获发展局局长授权进行观塘恒安街12至30号(双数)的「需求主导」重建项目,并在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宪报刊载了这项决定。

恒安街项目是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规定,以发展项目形式进行。该项目于2014年11月7日开展,并随即展开了为期两个月的项目公布期,咨询公众意见。期间,市建局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市建局及后评议了所有反对意见,并于2015年3月30日将该项目呈交发展局局长考虑。

根据《市区重建局条例》,对该项目提出反对的人如因发展局局长的决定而感到受屈,可于2015年8月17日或之前,向上诉委员团秘书提交上诉通知书(副本须送交发展局局长)提出上诉。

恒安街项目地盘总面积约865平方米,项目内的楼宇建于1963年,楼高九层,涵盖10个街号。

市建局初步建议在该项目内提供约5,950平方米的住宅楼面面积,可建约138个住宅单位,以及提供约740平方米的商业/零售及政府、机构或社区用途楼面面积。项目预计可在2021/2022年完成。

恒安街项目的土地界线图则及一般资料存放于下列地点,方便市民查阅:

• 市建局总办事处: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26楼;
• 市建局观塘地区办事处:观塘裕民坊34 - 62号裕华大厦1楼C室;
• 观塘民政事务处咨询服务中心:九龍观塘观塘道398号嘉域大厦地下。

市民亦可致电市建局热线(2588-2333)或浏览市建局网页(www.ura.org.hk),了解有关资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