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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总监(收购及迁置)黄伟权在新闻简报会上介绍优化租客的相关政策。
市建局总监(收购及迁置)黄伟权在新闻简报会上介绍优化租客的相关政策。

市建局董事会批准优化租客的相关政策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今日(星期二)通过优化受其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物业租客的特惠津贴及安置安排,以及非住宅物业租客和非住宅物业自用业主的特惠津贴等相关政策。

今日起生效的优化政策旨在协助住宅物业的租客改善其居住环境,特别是居住在劏房及板间房的租户。该优化政策亦照顾一些在市建局成功收购物业前被业主迫迁的住宅及非住宅租客。

市建局总监(收购及迁置)黄伟权先生在今日的新闻简报会上表示:「在市建局重建项目内,很多受影响的住户居住在劏房及板间房。优化政策将提高住宅租客的特惠津贴金额,以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 

受市建局重建项目影响的合资格住宅物业租客,现时可获得安置或相等于应课差饷租值3.5倍的特惠津贴。在优化政策下,特惠津贴会根据应课差饷租值金额按阶梯计算,首个一万元的应课差饷租值以九倍计算,第二个一万元的应课差饷租值以八倍计算,如此类推。

符合资格的住宅租客获得的特惠津贴,一人租客由现时可获得最少的七万元,增加至十六万元,二人或以上家庭则由最少八万元增加至十八万元。特惠津贴的最低金额将每年按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的私人住宅(A类别)租金指数调整。

在市建局成功收购有关物业前被业主迫迁的合资格住宅租客,现时在「住宅租客体恤援助计划」下可获得相等于应课差饷租值3倍的金额,或如符合入住公屋资格,可获公屋安置。在优化政策下,他们可获按新阶梯计算的特惠津贴,或如符合入住公屋资格,可获公屋安置;如他们未能符合入住公屋资格,但符合市建局的资格准则,亦可获安置于市建局的安置大厦。

黄伟权说:「优化政策亦考虑到非住宅物业的租客,特别是在重建项目内经营多年的小商户,以及在市建局成功收购有关物业前被业主迫迁的小商户。」 

市建局向非住宅租客提供的营商特惠津贴,将由现时最低的七万元和最高的五十万元,增加至最低的十一万元和最高的七十万元,视乎他们连续使用有关商铺营业的年期。新的营商特惠津贴亦将适用于在非住宅物业内经营生意的自用业主。至于该些在冻结人口调查之前已使用有关物业,并在市建局成功收购该物业前被业主迫迁的非住宅物业的租户,亦将可受惠于优化后的营商特惠津贴发放安排。营商特惠津贴的最低金额将每年根据差饷物业估价署公布的私人零售业楼宇租金指数调整。

市建局为受重建项目影响的住宅物业及非住宅物业租客的安置及特惠津贴发放安排的主要优化措施如下:

优化后的政策 现行的政策
a) 住宅租客在冻结人口调查之前已居住在有关物业,并且没有其他居所

特惠金根据应课差饷租值金额按阶梯计算

应课差饷租值:

- 第一个10,000元 (x9)

- 第二个10,000元 (x8)

- 第三个10,000元 (x7)

- 第四个10,000元 (x6)

- 第五个10,000元 (x5)

- 第六个10,000元 (x4)

- 第七个10,000元 (x3)

- 第八个10,000元 (x2)

- 第九个10,000元及以上 (x1)

特惠金相等于应课差饷租值3.5倍
b) 一人及二人或以上的住宅租户在冻结人口调查之前已居住在有关物业,并且没有其他居所
特惠金最少金额为一人租客16万元;二人或以上的家庭为18万 特惠金最少金额为一人租客7万元;二人或以上的家庭为8万
   

(i)           根据应课差饷租值金额按阶梯计算

应课差饷租值:

- 第一个10,000元 (x9)

- 第二个10,000元 (x8)

- 第三个10,000元 (x7)

- 第四个10,000元 (x6)

- 第五个10,000元 (x5)

- 第六个10,000元 (x4)

- 第七个10,000元 (x3)

- 第八个10,000元 (x2)

- 第九个10,000元及以上 (x1) 或

(ii) 公屋安置(如符合入住公屋资格) 或

(iii) 由市建局提供的安置单位(不符合入住公屋资格;但须符合市建局的资格准则)

(i)      在「住宅租客体恤援助计划」下,应课差饷租值3倍

(ii) 公屋安置(如符合入住公屋资格)

d) 非住宅租客和非住宅自用业主商户在冻结人口调查之前已使用有关物业
营商特惠津贴由最低11万元至最高70万元,视乎连续使用有关商铺营业的年期 营商特惠津贴由最低7万元至最高50万元,视乎连续使用有关商铺营业的年期
e) 非住宅租客在冻结人口调查之前已使用有关物业,并且在市建局收购前被业主迫迁
营商特惠津贴由最低11万元至最高70万元,视乎连续使用有关商铺营业的年期 不适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