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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恒安街「需求主導」重建項目獲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獲發展局局長授權進行觀塘恒安街12至30號(雙數)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並在今日(星期五)出版的政府憲報刊載了這項決定。

恒安街項目是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規定,以發展項目形式進行。該項目於2014年11月7日開展,並隨即展開了為期兩個月的項目公布期,諮詢公眾意見。期間,市建局收到書面反對意見。市建局及後評議了所有反對意見,並於2015年3月30日將該項目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

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對該項目提出反對的人如因發展局局長的決定而感到受屈,可於2015年8月17日或之前,向上訴委員團秘書提交上訴通知書(副本須送交發展局局長)提出上訴。

恒安街項目地盤總面積約865平方米,項目內的樓宇建於1963年,樓高九層,涵蓋10個街號。

市建局初步建議在該項目內提供約5,950平方米的住宅樓面面積,可建約138個住宅單位,以及提供約740平方米的商業/零售及政府、機構或社區用途樓面面積。項目預計可在2021/2022年完成。

恒安街項目的土地界線圖則及一般資料存放於下列地點,方便市民查閱:

• 市建局總辦事處:香港中環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26樓;
• 市建局觀塘地區辦事處:觀塘裕民坊34 - 62號裕華大廈1樓C室;
• 觀塘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九龍觀塘觀塘道398號嘉域大廈地下。

市民亦可致電市建局熱線(2588-2333)或瀏覽市建局網頁(www.ura.org.hk),了解有關資料。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