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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執行董事 (商務及行動)鄭啟華 (左一)、市建局社區發展總監黃永泰(左二) 、調解辦主席文志泉(右二) 和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右一) 出席「社區調解場地」先導計劃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
市建局執行董事 (商務及行動)鄭啟華 (左一)、市建局社區發展總監黃永泰(左二) 、調解辦主席文志泉(右二) 和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右一) 出席「社區調解場地」先導計劃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

市區重建局與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簽訂合作備忘錄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與聯合調解專線辦事處(調解辦)今日(六月十二日)簽署合作備忘錄,為「社區調解場地」先導計劃提供會議場地。

根據這份合作備忘錄,市建局位於大角咀福全街6號的「市建一站通」資源中心將透過調解辦為市建局服務區內的居民提供調解會議室設施,以用作舉行與市區更新、樓宇維修及管理、物業估價、建築等相關的調解會議。

對於雙方能夠結成合作夥伴,市建局及調解辦都感到十分鼓舞,認為這是一大突破,有助在舊區推動調解服務的發展。

出席今日合作備忘錄簽署儀式的主禮嘉賓包括:市建局執行董事 (商務及行動)鄭啟華先生、調解辦顧問陳炳煥先生、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先生、民政事務總署助理署長郭偉勳先生、油尖旺區議會副主席高寶齡女士,合作備忘錄由市建局社區發展總監黃永泰先生及調解辦主席文志泉先生簽署。

鄭啟華先生表示,一如市建局設立「市建一站通」的目的,今次市建局與調解辦合作,把調解服務提供點設於方便市民的地區,將有助推動社會各階層廣泛地使用調解服務,他說:「雙方的合作會產生協同效應,利用市建局現有的資源以進一步拓展調解服務,讓更多市民得到服務。市建局會在資源許可的範圍內,繼續協助推動與市區更新相關的調解工作。」他又感謝律政司及民政事務總署的協助,促成這次合作。

調解辦主席文志泉先生表示,一個合適、舒適又位於市區的會議場地,可以方便調解會議順利進行。調解各方不用為租用場地的安排及費用操心,令調解更為經濟方便。所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相信今次調解辦與市建局合作,可以鼓勵廣大市民使用調解去處理糾紛。

律政司民事法律專員賴應虒先生表示,律政司司長成立的調解督導委員會致力推動更廣泛及有效地使用調解,包括物色合適及費用可以負擔的社區場地進行調解。他說:「自2010年司法機構發出的《調解實務指引》,調解服務得到各持份者的支持,公衆對於調解的認知也逐漸提升。調解督導委員會轄下的公衆及宣傳委員會將繼續加強調解的公衆教育事宜。」

計劃簽署後,「社區調解場地」先導計劃會即時生效,有興趣使用市建局提供的調解會議室的調解員可透過調解辦向「市建一站通」提出預約申請,收費為每小時$48元,義務調解員可獲豁免。詳情可致電2901 1224與調解辦聯絡。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