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新聞發布

市建局推出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今天(2023年1月6日)宣布,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2.0行動」)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消防資助計劃」),將於2023年4月1日開始接受申請,以協助更多業主妥善維修及保養其樓宇,改善住屋的安全和環境。

鑒於香港樓宇過早老化問題嚴重,政府於2017及2018年共投放115億元開展「2.0行動」及「消防資助計劃」,為有需要而符合資格的舊樓業主提供財政資助,協助他們按「強制驗樓計劃」進行所需的檢驗及修葺,以及履行《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下提升消防安全的要求,消除舊式樓宇的安全隱患及提升其消防安全水平。

市建局自2018年7月開始協助政府推行以上兩項計劃,首兩輪申請已在2019 和2021 年截止。兩項計劃分別共接獲超過1,370及3,340宗合資格申請。大部分申請已獲發原則性批准通知書,並陸續進入樓宇檢驗、招標以至施工階段。市建局會協助參與計劃的樓宇籌組維修工程,包括安排獨立顧問進行初步工程估算、審閱標書,以及提供電子招標平台方便招聘註冊檢驗人員、工程顧問及承建商等。

另一方面,為減低疫情對籌組工程的影響,市建局加強支援,包括應用科技進行視像開標和增加會議場地,以加快議決流程及完成所需的招標程序,從而聘請合適的工程顧問和承建商展開工程。截至2022年12月底,已有超過1,510宗申請批出合共約7億元的資助。

於4月開始接受申請的第三輪「2.0行動」,申請資格將會放寬。在新安排下,所有用途為私人住宅或商住兩用而符合單位應課差餉租值上限、樓齡介乎30至39年的樓宇,若已接到驗樓通知書但於指定日期前仍未遵辦均可以申請;樓齡達40年或以上的樓宇,毋需接獲強制驗樓通知書(驗樓通知書)亦可申請,藉此鼓勵業主自願為樓宇進行檢驗及維修。

至於第三輪「消防資助計劃」的申請條件及資助金額,則與上一輪相同,兩項計劃第三輪的申請期於2023年9月30日截止,預計申請結果將於2023年年底公布。有關申請資格和詳情請載於附件

為全方位向市民及業主推廣上述計劃,市建局已安排於本月起,陸續向初步合資格參與計劃的樓宇(目標樓宇)發信,簡介上述計劃內容,並會在2023年3月內另函邀請目標樓宇業主參加2023年4月舉行的網上簡介會。此外,市建局亦會透過地區組織的合作夥伴,接觸目標樓宇及協助其業主申請資助計劃,向市民介紹有關計劃的詳情。

兩項計劃的申請表格和申請須知,將於2023年4月1日起在「樓宇復修平台」網頁(http://www.brplatform.org.hk)供下載。有關申請表格亦可於同日在下列地點索取:

  • 市建局總辦事處:香港皇后大道中183號中遠大廈26樓;
  • 市建局樓宇復修部辦事處:九龍汝州西街777-783號地下B室;
  • 「市建一站通」:九龍大角咀福全街6號一樓;
  • 市建局九龍城地區辦事處:九龍紅磡崇安街17號陽光廣場1樓K及L室;
  • 市建局樓宇復修資源中心(將於本年第一季啟用):九龍紅磡鶴園街 8 號煥然懿居商場 2 樓 201 - 202 室;及
  • 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中心

申請人亦可在截止日期前,經由「樓宇復修平台」的網上申請服務直接填寫並遞交電子申請表格,亦可透過郵寄或親身將申請表格交回市建局。

市民如欲查詢有關兩項樓宇復修資助計劃的詳情,可致電熱線3188 1188。

 

附件

第三輪「樓宇更新大行動2.0」及「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申請詳情

 

樓宇更新大行動2.0

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

申請期

2023年4月1日至9月30日

(若申請人因實際困難無法在申請期限內召開業主大會通過參加上述計劃議決,申請人可先經由管理委員會通過參加上述計劃,並向本局提交申請表及管理委員會會議記錄,於稍後之業主大會安排通過有關議決,再向本局提交業主大會的會議記錄。)

涵蓋範圍

  • 主要用於「強制驗樓計劃」下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費用(包括顧問費用)
  • 根據「消防安全指示」或其相關的「符合消防安全令」內要求在樓宇公用地方進行的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費用(包括顧問費用)

申請條件

  • 樓齡達40年或以上的私人住宅及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
    • 無論曾否接獲屋宇署就其樓宇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或預先知會函件;

  • 樓齡介乎30 至39 年的私人住宅及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
    • 已接獲屋宇署就樓宇公用部分發出強制驗樓通知或預先知會函件;
  • 樓宇住用單位於2022/23年度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須符合以下要求:
    • 市區(包括香港島、九龍、沙田、葵青及荃灣)不超過187,000 元;
    • 新界區(除沙田、葵青及荃灣區)不超過143,000 元
  • 樓宇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按照大廈公契條款成立業主委員會/聘任經理人/獲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
  • 屬於《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涵蓋下的非單一業權之目標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
  • 樓宇業主已獲消防處及/或屋宇署就樓宇公用部份發出的「消防安全指示」及/或其相關的「符合消防安全令」;而於指定日期尚未獲部門發信確認已完成《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要求的全部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 樓宇住用單位於2022/23年度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須符合以下要求:
    • 市區(包括香港島、九龍、沙田、葵青及荃灣)不超過187,000 元;
    • 新界區(除沙田、葵青及荃灣區)不超過143,000 元
  • 樓宇已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按照大廈公契條款成立業主委員會/聘任經理人/獲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

受惠對象及資助水平

受惠對象:

  • 住用單位的自住業主

資助水平:

  • 樓宇公用部份資助
    • 未滿60歲的非長者自住業主可獲資助八成有關費用,每個單位上限 4萬元
    • 年滿60歲的長者自住業主可獲資助全數有關費用,每個單位上限5萬元
  • 樓宇私人擁有的伸出物資助*
    • 有關費用的五成,每個單位上限6,000元

*  個別合資格業主只可在其樓宇獲批准或被揀選就公用部份參加「2.0行動」的情況下,方能就其私人擁有的伸出物的訂明檢驗及修葺工程申請資助

受惠對象:

  • 符合申請「消防安全改善工程資助計劃」樓宇的業主

資助水平:

  • 最高可達有關工程和顧問費用的六成,或按該目標綜合用途樓宇的層數而定的相應資助上限(以較低者為準)
  • 資助以樓宇為單位,向業主立案法團、業主委員會、公契經理人或業主代表(適用於未成立認可業主組織,而獲得全部業主同意參加計劃的樓宇)發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