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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總監網誌《摯誠.志成》

多走一步加強支援協助 與居民同行開展新生活

雞年伊始,我祝大家身心康泰,萬事如意!亦祝願香港市民都有一個安樂窩。

眾所周知,市民的住屋是香港一個備受關注的社會問題,而市建局的成立、我和市建局團隊等,亦一直希望透過推動市區更新,以重建發展和樓宇復修等措施,更新舊區已建設環境,改善香港的住屋水平,在舊區創造更優質的生活環境給市民享用。當中,我們亦協助居住在殘破舊區的居民盡快遷到一個環境較佳的居所,不用再飽受惡劣居住環境的困擾,例如石屎剝落、渠管滲漏,以及沒有升降機而需要每天上落七、八層樓梯之苦等。許多業主和租戶,尤其是年老的一群,他們都期盼在接受市建局的收購和安置補償後,可以遷往一些具備現代樓宇標準設施及環境較佳的樓宇居住。

我們明白舊區居民的心願,這也是市建局團隊的心願,而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市建局團隊都會加快工作程序,務求可以盡快出價收購及處理租客的補償/安置事宜。然而,根據目前的法定程序,視乎就項目的批核有否上訴,一個重建項目的規劃審批所需時間由最快的九個月至超過一年不等。發展項目在獲得發展局局長批准後,市民可就有關的批准決定提出上訴,市建局須等待一個月的提交上訴期完結及確定沒有任何人士提出上訴;或假若在上訴期內有市民提出上訴,則市建局須等待有關上訴程序完成及得到落實項目的決定後,才可就項目的收購、補償及安置展開工作,以免一旦有關上訴被評定成立以致項目未能落實時,市建局須承擔以「七年樓齡」的樓價購入的物業而涉及的財務風險。有關法例讓市民有充分機會表達對某發展項目的意見,對此,市建局表示尊重;唯大部分居住在舊區、樂見重建機會的居民,便無奈地要一等再等。

就以去年三月啟動的土瓜灣庇利街/榮光街項目為例,在項目的兩個月公布期內,市建局共收到數十份書面反對意見,經仔細考慮及獨立審議每一個反對意見書後,我們於同年八月把項目連同反對意見的評議,一併呈交發展局局長考慮。發展局局長在審慎考慮後,於去年十一月授權市建局進行該個項目,而有關決定亦於去年十二月於憲報刋登。然而,根據法定程序,曾就這項目提出反對的人,可就發展局局長的決定,根據《市區重建局條例》第二十八條提出上訴。庇利街/榮光街項目早前就有多位提出反對的人士(包括不受重建項目影響的市民),就發展局局長的決定提出上訴,令到市建局未能按原定計劃在去年十二月刋憲後,開始展開處理物業收購及租客補償/安置事宜。

現時,上訴委員團秘書已安排於本月中舉行上訴聆訊。到聆訊完畢後,上訴委員會將決定確認、推翻還是更改上訴所針對的決定。我們估計,整個上訴程序需要額外數個月的時間處理才能完成,換句話說,我們的收購工作將被逼推遲,在這個項目內的業主和租戶須要再多等一段時間了。

庇利街/榮光街項目是去年市建局在土瓜灣區採用「小社區發展模式」推行的五個項目之一,當中兩個涉及地區規劃改動的發展計劃,現正按城市規劃條例處理中,整個程序估計需時約十八個月;而另外兩個不涉規劃改動的發展項目,亦已呈交發展局局長審批。

在公布這五個重建項目後,市建局團隊已舉行一連串的簡報會,向受影響的居民和商戶,包括項目內的少數族裔人士,講解重建項目的規劃審批程序,以及現行的物業收購和補償/安置的安排,而市建局亦特別因應這五個重建項目的規模設立地區辦事處,調派同事向居民提供服務,解答他們的問題。

市建局團隊了解到居民在等待項目審批這段長時間期間的憂慮和徬徨。故此,我們決定多走一步,在這「空窗期」為居民提供額外支援和協助。事實上,市建局團隊於去年十月為這幾個土瓜灣項目展開了「夥伴同行」探訪計劃,大約六十名收購及遷置部的同事組成一支特別支援隊伍,主動探訪各個重建項目內的每個家庭及商戶,不單只告知項目最新進度和解釋補償及安置政策,並按他們的個別情況詳細解說相關政策及安排,以減少他們在等待期間對重建規劃、收購、補償、安置等問題產生的疑慮。同事更充當聆聽者,耐心去了解他們的生活需要及面對的家庭困難,並設法提供額外的協助及支援,例如將個案轉介至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或有關政府部門作進一步跟進和提供協助。 

在短短三個多月內,這支特別支援團隊已探訪了八百多戶家庭,當中有獨力照顧女兒的單親媽媽,她在面對生活壓力以及被業主收回居所的困境下,感到孤立無援。團隊在探訪中耐心聽她傾訴、安撫她的情緒,並聯絡社工協助她解決生活上的需要。重建項目內也有不少獨居長者,我們的同事除經常探訪及致電問候外,亦提供實際的支援,例如協助申請平安鐘。 

市建局團隊在執行職責的過程中對舊區居民的主動關懷,令我既感動,又以他們為傲。一直以來,市建局團隊除了按法例規定處理工作外,亦本著同理心,時刻留意受重建影響居民的生活情況,有需要時向管理層反映並提出建議,優化相關政策或機制,協助居民。例如同事留意到有部分出租住宅物業的業主,在重建項目公布後,隨即向租戶大幅加租,另簽新租約,此舉令租客的租金負擔百上加斤。有見及此,對於連租約出售予市建局的住宅物業,我們優化了相關的租金政策措施。在此新安排下,當我們完成收購買賣而成為物業業主後,市建局會以租戶在有關物業完成買賣時向前業主所繳付的租金,與凍結人口調查日登記的租金作比較,以較低者作為租戶其後須向市建局繳付的租金,這個安排可紓緩租客的租金負擔。同樣地,我們早前亦修訂了在市建局已收購物業內居住的分租住戶支付水費及排汚費的計算方法,讓分租住戶只需支付租約訂下的金額或以水務署最低收費率計算的金額,以較低者為準。租戶在知道這兩項新安排後,均感到高興和支持。

此外,市建局團隊亦關顧一些在市建局已收購物業內居住的住宅租客,他們因某種原因未獲或暫時未獲公屋安置,而被安排居住在位於市區的市建局安置單位。該些安置大廈是當年前土地發展公司用作安置受其項目影響的租客,已落成十多年,部分原有的設施配套,與現時的樓宇標準要求有所差距。市建局團隊了解到住戶對居住環境的意見後,正計劃更新安置大廈的配套,不過受原有建築圖則及間隔的規限,安置大廈部分1或2人的單位在面積和間隔改動上存在很大的制肘;而水電設備所涉及的消防、電力裝置負荷等現行條例亦令加設獨立廚房面對很大的技術因難。雖然如此,我們現正積極研究為每個單位重設獨立洗手間,以盡量減少安置大廈內居民生活上的不便,令住戶有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市建局推動市區更新,不但建設更美好的社區環境,同樣更重要的是,要讓受影響的居民在過程中得到適切的協助及支援,讓他們可以重新開展新生活。在這方面,我們的團隊會繼續多走一步,以務實靈活的手法用心協助每個受重建影響的業主和租戶,亦會與不同的持份者攜手並肩,加強了解,在市區更新的歷程上同心同行,把市區更新工作做得更好,為社區帶來更大裨益,與市建局一同更好地協助舊區居民落實改善居住和生活環境這個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