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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监网志《挚诚.志成》

「焕然懿居 第三座」申请数据显示 「首置」对单身青年及年轻家庭具吸引力

「焕然懿居 第三座」「首置」项目自9月27日接受申请以来,截至昨日,市建局收到大约2,270份申请表,超额约7.7倍。距离10月18日截止申请日期尚有4天,根据过往经验,截止申请前收到的申请表总数,相信会有一定增长。然而,考虑到经济及楼市环境,加上按揭利率仍处於较高水平,今次市民对「首置」的反应未及当年「焕然懿居」推出第一及第二座时热烈,属我们意料之内的事。

政府在8月推出荃湾油柑头「首置」地皮流标后,我从传媒报道中留意到,有意见关注市建局会否押后「焕然懿居 第三座」「首置」单位的申请期。我不妨借此网志的部分篇幅,就市建局按照原定计划推售项目的决定作解说。

自市建局於2019 年初推出「焕然懿居」「首置」先导项目及接受申请后,市场上再无其他「首置」单位供应。直到2020年,政府推出观塘安达臣道地皮招标[1],才出现第二个「首置」项目。按照该项目的卖地条款,政府要待发展商大约於2026年取得入伙纸后,才会从中随机选定1,000个单位以「首置」现楼形式发售,这代表最少相隔7至8年,市场上才会有新的「首置」单位供应。

「焕然懿居」第一及第二座当年共接获超过二万个申请,超额申请45倍。有见市民对「首置」单位的恳切需求,市建局作为协助政府推行「首置」先导项目的机构,积极探讨可行措施以助市场填补这段时间的空档。

为此,市建局将「焕然懿居」第一及第二座毗邻的春田街/崇志街重建项目,定为「首置」项目,同时与政府商讨如何提前预售。结果,政府就「焕然懿居 第三座」单位批出36个月的楼花期,使原先预计在2024年进行预售的时间表,推前至2023年,加快「首置」单位的供应,让市场能稳定而有序地提供「首置」单位,满足市民的「首置」需求。

此外,市建局亦曾在不同时间和渠道,公开有关「焕然懿居 第三座」的推售时间表,故此,我认为不应因为外在环境因素而押后预售单位,令市民,尤其是一众不符合申请居屋资格、又未能负担私营房屋的年轻申请者,一直有计划购买「首置」项目单位的期望落空。

事实上,市建局在这方面的考虑并非没有根据。从已收到的申请表所填报的资料显示,约6成的申请者以往亦曾申请各类型的资助出售房屋。由此可见,现时社会仍有不少年青人与伴侣「成家」后,未有能力拥有独立的居所,而资助出售房屋便成为他们达成「立室」愿望的重要途径。

市建局作为协助政府稳定房屋供应的重要机构之一,虽然受制於有限的财政资源,其决策的考量并非纯粹单从商业角度衡量单位的销情,而是顾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前提。故此,纵使在楼市明显下行以致影响市建局收入的环境下,我们仍然维持「焕然懿居 第三座」原订的推售计划,在上月开始接受申请,协助部分市民拥有属於自己的安乐窝,改善居住环境。

9成「首置」申请者为40岁或以下青年

团队就「焕然懿居 第三座」接受申请首两星期所得的资料,在申请者年龄、家庭状况及居住地区等的资料作分析。结果显示,这次申请以40岁或以下的青年为主,占申请总数近9成,其中约7成为一人申请;其余为家庭申请者,当中,亦以二人家庭为主。相关比例与上一次推售「焕然懿居」第一及第二座的申请情况相若。

在申请者现居住地的数据方面,我们发现超过4成申请者居住在新界区,当中以沙田、西贡和葵青占多数。而根据中原城市分区领先指数,目前新界区的楼价,较当年推出「首置」单位时平均下跌8至9%,近月亦有新楼盘出现大幅减价的个案。这对於居住在新界区的申请者来说,部分人即使有能力购买同区的私人住宅单位,但仍跨区申请「焕然懿居 第三座」的「首置」单位,可见市区楼仍然较具吸引力;而以折扣市价出售、位於市区的「首置」单位,即使涉及资格审核和转让限制,仍有一定的需求。

从两次「首置」项目的数据反映,「首置」这个概念对单身的青年,以至年轻的家庭来说,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能够配合政府协助部分青年「上车」的目标。

申请表增加题目   了解申请者过去申请各类资助房屋纪录

除了统计申请者的家庭特徵等基本资料外,市建局团队在今次项目的申请表格内,还增加供申请者填报的统计题目,进一步搜集他们有否曾经申请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对「首置」单位户型设计的不同喜好等,作统计和分析。

综合资料数据,我们得出以下主要观察:

(一)「九十后」倾向选择「首置」单位
数据显示,1,000名申请者从来没有申请过资助出售房屋,当中7成属於一人申请者。若以年龄层面来划分,大约有一半为未满30岁的「九十后」申请者,以往从未申请过任何类别的资助出售房屋,反映这类较高收入的青年人,倾向「首置」这类以私人住宅水平建造、单位配套充足和配备会所设施的房屋类型,以提升生活质素。

(二)约6成申请者曾申请不同类型资助出售房屋
另一方面,有约6成的申请者过往曾申请不同类型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包括市建局的「焕然壹居」、「焕然懿居」第一及第二座、房委会居屋项目,以及香港房屋协会的资助出售房屋项目,希望置业安居但最终愿望落空。可见,过去多年,社会上仍有一群经济条件不足以负担私人楼宇住宅的市民,尤其是青年及年轻家庭,需要社会提供援助,才有实质机会登上房屋阶梯、向上流动;这亦正好表明,资助出售房屋、包括「首置」项目,在协助市民置业成为私楼业主的房屋愿景上,有其一定的角色。

未来「首置」项目研「房半」供选择

除了分析申请者的家庭状况和住屋特徵,我们亦因应私人住宅物业市场的最新趋势,加入「一房加储物房(一房半)」和「两房加储物房(两房半)」的户型,供申请人填写其喜好。这些资料将有助市建局团队日后在设计大坑西邨「首置」项目单位时,能提供更切合需要的设计和选项。

按数据显示,在申请总数当中,有3成申请者喜好一房半和两房半的户型。若将一人和家庭申请者这两个申请组别分开作独立分析,当中的一人申请者较喜好「一房半」户型,我们相信,这是因为他们大多希望多「半间房」作为储物房、书房或衣履间等用途,配合开放式厨房的设计,客厅和睡房的空间将可以更灵活地运用;至於家庭申请者,他们大多喜好两房和两房半的户型,当中以二人家庭为主,相信这亦与年青夫妇日后增添家庭成员的计划吻合。

在「焕然懿居 第三座」申请期结束后,市建局团队将进一步分析相关数据,并研究在发展大坑西邨「首置」项目时,从整体规划和建筑设计入手,适量增设「一房半」和「两房半」户型的可行性,让市建局的「首置」项目单位,能更配合不同家庭组别的住屋需要。

1018日晚上7时截止申请

「焕然懿居 第三座」项目将在10月18日晚上7时截止申请,在未来4天,「焕然懿居 第三座」售楼处和示范单位将继续开放予公众参观,市民亦可於办公时间内致电热线电话3897 3533查询申请详情。

根据上次第一及第二座临近截止申请时,市民「赶死线」的入表情况,我预期未来数天,将陆续有市民赶紧在截止前提交申请。我呼吁有意申请的市民,透过「焕然懿居 第三座」网站(www.eresidencet3.hk)内的网上系统作申请,并预留充足时间递交申请表和缴付申请费,以免因误时而错过机会。

市建局在申请期结束后将继续处理申请者填报的资料。完成后,我们将於11月底进行电脑随机排序,以定出所有申请者的优先次序号码。随后,预计於12月中陆续邀请申请者面见,就申请个案进行详细审核,并按优先次序邀请合资格申请者在明年3月选购单位。

另一方面,我们将进一步整合在审核时申请者提交的资料,以及合资格申请者所拣选的单位类型,作全面分析并深化成具体建议,提交予政府参考;同时,我们亦会将部分可行建议,率先在市建局大坑西邨「首置」项目试行。我们相信,以大坑西邨「首置」项目、提供2,000个单位的规模,将较「焕然懿居」项目更有潜力,在户型选择、单位设施选项,以至折扣提供等方面,作进一步优化,让「首置」计划这房屋政策的实施,能因应市场环境、申请者能力及需要等因素,作更具灵活的执行,力臻完善。

[1]观塘安达臣道「港人首次置业」先导项目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5/19/P2020051900774.htm

(完)

本行政总监网志《挚诚.志成》如被视为广告则本告示适用。

发展项目名称:焕然懿居 第三座

发展项目所位於的街道名称及门牌号数:鹤园街2号*

区域:红磡

卖方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www.eresidencet3.hk

本广告/宣传资料内载列的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显示纯属画家对有关发展项目之想像。有关相片、图像、绘图或素描并非按照比例绘画及/或可能经过电脑修饰处理。准买家如欲了解发展项目的详情,请参阅售楼说明书。卖方亦建议准买家到有关发展地盘作实地考察,以对该发展地盘、其周边地区环境及附近的公共设施有较佳了解。

卖方:市区重建局|卖方的控权公司:不适用|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陈韵明女士|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以其专业身分担任经营人、董事或雇员的商号或法团:巴马丹拿建筑师有限公司|发展项目的承建商:利基建筑有限公司|就发展项目中的住宅物业的出售而代表拥有人行事的律师事务所:孖士打律师行|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或已承诺为该项建造提供融资的认可机构:不适用|已为发展项目的建造提供贷款的任何其他人:不适用|尽卖方所知的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2026年11月30日|(「关键日期」指批地文件的条件就发展项目而获符合的日期,发展项目的预计关键日期由发展项目的认可人士提供。预计关键日期是受到买卖合约所允许的任何延期所规限的。) |卖方建议准买家参阅有关售楼说明书,以了解发展项目的资料。详情请参阅售楼説明书。|* 此临时门牌号数有待发展项目建成时确认。|# 卖方为施行《一手住宅物业销售条例》第2部而就发展项目指定的互联网网站的网址。|本广告由卖方或在卖方同意下发布。本广告并不构成亦不得诠释成作出不论明示或隐含之要约、陈述、承诺或保证。

印制日期: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