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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就卑利街╱嘉咸街发展计划的回应

就传媒查询市区重建局(市建局)中环 卑利街╱嘉咸街发展计划内参加「准用协议安排」的商户表示如期迁出有困难一事,市建局会在短期内约见所有商户,了解他们的诉求。

市建局提供以下背景资料供参考:

  • 市建局在2007年公布卑利街╱嘉咸街发展计划时,已经了解社区人士及贩商的声音,希望露天市集的小贩可以延续下去。严格来说,嘉咸街露天市集在重建项目范围之外,但市建局认为可藉此重建项目改善该区居民的居住环境的同时,协助毗邻的市集。
  • 市建局因此在2008年7月公布实施卑利街/嘉咸街发展计划时,表示会分两期进行工程。第一期发展地盘B,第二期发展地盘A及C,并会采取相应措施,以延续毗邻以小贩摊档为主的市集及提升其活力。分阶段进行项目的重建工程,当时估计会令项目的发展期延长18至24个月,以及增加发展成本超过二亿元。
  • 市建局在过去5年,实行了一系列的短期措施协助市集贩商,包括为小贩提供电表、重新设计新的露天摊档及斥资举办推广市集活动等。
  • 除街上的小贩外,地盘内有些商铺也是售卖新鲜食品。市建局计划先在地盘B兴建一座四面临街的两层鲜货市场,并在2009年5月,推出「地区新鲜食品店安排」(Local Fresh Food Shop Arrangement,简称「鲜货店安排」),待重建完成后,重建范围内选择了「鲜货店安排」的有关商铺,可获优先考虑以该行业市值租金搬迁至市建局的两层鲜货市场。
  • 「鲜货店安排」只有两家店铺参加,他们放弃数十万元的营商特惠津贴,以确认选择此安排。市建局承诺这两家参加「鲜货店安排」的店铺,会尽量做到无缝衔接地盘B的两层鲜货市场。
  • 由于项目分两期发展,市建局让地盘B有兴趣继续营运的商铺(包括一些并非售卖鲜食品的),在获得所有赔偿后仍可以「准用协议」(License Agreement)形式,临时使用未动工的地盘A及C空置店铺。
  • 「准用协议」在2010年开始,每年续期,期间如要提早终止,要有三个月通知。协议已续期两次。最新一期「准用协议」将在2013年12月底期满。有关商户所缴交的准用费用是参照应课差饷租值而厘定,远低于市值租金。按照协议条款迁出的商户,可取回从协议开始至终结的全期已缴交准用费用总额的一半。由于地盘A及C正筹备动工安排,而「准用协议」亦会在今年12月底到期,市建局按协议条款特别提早三个月发信通知商户迁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