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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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市建局與居民組織會面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董事會轄下兩個委員會的成員今日(星期一)與約六十名居民及社區組織代表會面,以聆聽他們對市區重建的意見。這些居民代表分別來自深水?、大角咀、土瓜灣、觀塘、灣仔及中西區。 會上,市建局董事會主席劉華森博士、社區事務及公共關係委員會及土地、安置及補償委員會成員闡釋了市建局的使命,並重申市建局為香港居民改善生活環境的決心。 雙方又就多項的問題交換了意見,其中包括推行重建計劃的進度、補償準則及安置安排。 各成員對居民的問題深表關注,並表示將來制訂居民的補償準則及安置安排時,會充份考慮他們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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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5日
市建局董事會通過委員會及上訴小組成員名單
市區重建局董事會今日(六月五日)通過六個委員會的成員名單。委員會將會就市區重建的主要運作及政策事宜,向董事會提交建議。 六個委員會包括: 委員會 主席╱副主席 (一)常設 劉華森博士╱張震遠先生 (二)審計 葉迪奇先生╱譚惠珠女士 (三)土地、安置及補償 譚惠珠女士╱陳麗雲教授 (四)財務及行政 張震遠先生╱李仕達先生 (五)規劃、發展及文化保存 龍炳頤教授╱劉炳章議員 (六)社區事務及公共關係 林貝聿嘉女士╱賴錦璋先生 除六個委員會外,董事會亦同意成立由陳麗雲教授出任主席的上訴小組,以考慮及聆聽關於租客就安置及補償事宜提出的上訴。 委員會及上訴小組將會包括增選委員,增選委員來自社會各界。 今日的會議亦討論及通過董事會成員必須經常按時申報的利益項目,以供公眾人士查閱。所申報的利益包括: 公司東主、合夥人、董事職務或持有公司股份(由成員本人或聯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持有),公營或私人公司; 具報酬的工作、職務、行業、專業等;及 在香港擁有土地或物業權益(由成員本人或聯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擁有);成員毋須申報其在港的住宅,除非成員從該住宅中取得收入。 此外,倘若董事會的任何成員在市建局的合約或建議的合約,或提交董事會或委員會考慮的事宜上,有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利益關係,該成員必須披露其利益關係的性質。該成員如未經主席許可,不得參與董事會就該合約或事宜所進行的商議,亦不能就有關的合約或事宜上作出任何投票。如果該成員是董事會或委員會的主席,他必須得到出席會議的大多數成員的許可。 董事會成員所申報的利益登記冊將於七月底起,供市民查閱。市民如欲查看,可致電25882138或25882883與市建局董事會秘書畢仲明先生聯絡,安排查看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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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0日
市區重建局董事會舉行首次會議
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董事會今日(五月十日)舉行首次會議。 市建局主席劉華森博士闡釋市建局的工作使命,包括以下五方面: 透過重建發展、更新舊區及樓宇維修,令香港的殘破地區再現生機。 照顧及關懷受影響的業主及租客,給予他們公平合理的對待,並特別照顧長者及殘疾人士。 保存文化及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物及地方特色。 在樓宇設計及建築方面,著重環保及易於保養,以期達致最高水準。 遠來說,市建局會做到收支平衡,盡量減少依賴公帑來推行市區重建。 劉博士重申,市建局秉承以人為本的精神,推行市區重建。市建局會就其重建項目積極諮詢公眾意見,除了成立地區諮詢委員會,亦會進行社會影響評估,以了解社區的需要;此外,成立市區重建社會服務隊,為居民提供協助及輔導。 今日的會議上,市建局董事會亦討論並通過建議的市建局標誌,該標誌反映市建局的「以人為本」精神。 為了詳細及充份地討論主要的運作及政策事宜,市建局董事會討論設立六個委員會,包括: 策略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土地、安置及補償委員會; 財務及行政委員會; 規劃、發展及文化保存委員會,及 社區事務及公共關係委員會 此外,董事會轄下亦將設立一個上訴小組,以考慮及聆聽關於物業收購、安置及補償等事宜的上訴個案。 市建局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成立,以替代土地發展公司,推行一個為期廿年的龐大市建重建計劃,包括二百個新項目及廿五個土地發展公司已公佈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