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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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7月16日
市建局与居民组织会面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辖下两个委员会的成员今日(星期一)与约六十名居民及社区组织代表会面,以聆听他们对市区重建的意见。这些居民代表分别来自深水?、大角咀、土瓜湾、观塘、湾仔及中西区。 会上,市建局董事会主席刘华森博士、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委员会及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成员阐释了市建局的使命,并重申市建局为香港居民改善生活环境的决心。 双方又就多项的问题交换了意见,其中包括推行重建计划的进度、补偿准则及安置安排。 各成员对居民的问题深表关注,并表示将来制订居民的补偿准则及安置安排时,会充份考虑他们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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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6月5日
市建局董事会通过委员会及上诉小组成员名单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今日(六月五日)通过六个委员会的成员名单。委员会将会就市区重建的主要运作及政策事宜,向董事会提交建议。 六个委员会包括: 委员会 主席╱副主席 (一)常设 刘华森博士╱张震远先生 (二)审计 叶迪奇先生╱谭惠珠女士 (三)土地、安置及补偿 谭惠珠女士╱陈丽云教授 (四)财务及行政 张震远先生╱李仕达先生 (五)规划、发展及文化保存 龙炳颐教授╱刘炳章议员 (六)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 林贝聿嘉女士╱赖锦璋先生 除六个委员会外,董事会亦同意成立由陈丽云教授出任主席的上诉小组,以考虑及聆听关於租客就安置及补偿事宜提出的上诉。 委员会及上诉小组将会包括增选委员,增选委员来自社会各界。 今日的会议亦讨论及通过董事会成员必须经常按时申报的利益项目,以供公众人士查阅。所申报的利益包括: 公司东主、合夥人、董事职务或持有公司股份(由成员本人或联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持有),公营或私人公司; 具报酬的工作、职务、行业、专业等;及 在香港拥有土地或物业权益(由成员本人或联同或代表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所拥有);成员毋须申报其在港的住宅,除非成员从该住宅中取得收入。 此外,倘若董事会的任何成员在市建局的合约或建议的合约,或提交董事会或委员会考虑的事宜上,有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该成员必须披露其利益关系的性质。该成员如未经主席许可,不得参与董事会就该合约或事宜所进行的商议,亦不能就有关的合约或事宜上作出任何投票。如果该成员是董事会或委员会的主席,他必须得到出席会议的大多数成员的许可。 董事会成员所申报的利益登记册将於七月底起,供市民查阅。市民如欲查看,可致电25882138或25882883与市建局董事会秘书毕仲明先生联络,安排查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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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5月10日
市区重建局董事会举行首次会议
市区重建局(市建局)董事会今日(五月十日)举行首次会议。 市建局主席刘华森博士阐释市建局的工作使命,包括以下五方面: 透过重建发展、更新旧区及楼宇维修,令香港的残破地区再现生机。 照顾及关怀受影响的业主及租客,给予他们公平合理的对待,并特别照顾长者及残疾人士。 保存文化及具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及地方特色。 在楼宇设计及建筑方面,着重环保及易於保养,以期达致最高水准。 远来说,市建局会做到收支平衡,尽量减少依赖公帑来推行市区重建。 刘博士重申,市建局秉承以人为本的精神,推行市区重建。市建局会就其重建项目积极谘询公众意见,除了成立地区谘询委员会,亦会进行社会影响评估,以了解社区的需要;此外,成立市区重建社会服务队,为居民提供协助及辅导。 今日的会议上,市建局董事会亦讨论并通过建议的市建局标志,该标志反映市建局的「以人为本」精神。 为了详细及充份地讨论主要的运作及政策事宜,市建局董事会讨论设立六个委员会,包括: 策略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土地、安置及补偿委员会; 财务及行政委员会; 规划、发展及文化保存委员会,及 社区事务及公共关系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辖下亦将设立一个上诉小组,以考虑及聆听关於物业收购、安置及补偿等事宜的上诉个案。 市建局已於二零零一年五月一日成立,以替代土地发展公司,推行一个为期廿年的庞大市建重建计划,包括二百个新项目及廿五个土地发展公司已公布的项目。